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索赔
文章列表

N种不赔偿理由法律如何规定? 四大误区需提防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有多久

2020年7月3日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wpwz.com/

  刘卫平律师,长沙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刘卫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N种不赔偿理由法律如何规定? 四大误区需提防

交通事故索赔难,大家不是不知道,不仅向造成事故发生方索赔难,就连向保险公司索赔也是难。那么,对于保险公司各种不赔偿的理由,法律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看下文!



  交通肇事以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难免会遭遇保险公司的;非医保用药不予赔偿;擅自转院不能赔偿;医保报销不可重复赔偿;自行购药用药当然不赔偿;。这n种不赔偿理由对吗法律究竟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案例告诉我们,4大误区需提防。


  非医保用药不予赔偿


  郑大爷被王某驾驶的货车撞伤后治疗18天,共支付医疗费13866.11元。保险公司认为,其与王某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约定,保险人有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核定人身伤亡赔偿金额的权利,该条款是双方依法达成的合意,并未违反任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有效条款,而郑大爷用药中包含非医保用药5000余元,非医保用药虽不是说明药物全部为不合理、不必要,但不应由保险人承担不在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我国法律并未有;非医保用药不予赔偿;之规定。保险合同涉及的不仅仅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还涉及第三人的利益,依据民法、合同法基本原理,非经第三人同意,合同双方不能对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作出限制。该格式合同涉及的赔付对象是不特定的交通事故受害人,而受害人并没有参与保险合同的订立,让受害人接受该条款有失公平。此外,受害人在医院治疗,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用药,受害人和投保人均无法掌控,若保险公司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受害人非医保用药费用属于不合理、不必要的治疗开支,则应全额承担包括非医保用药在内的赔偿。


  擅自转院不予赔偿


  谢女士被闫某的货车撞伤,在区医院住院治疗半月后,自行转院到市中心医院治疗11天。事后,保险公司提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伤者擅自转院费用由伤者自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早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而作废。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只要经过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合法的医疗机构,患者作为消费者有选择权。更何况《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对未经原治疗医院同意并经公安机关准许的伤者擅自转院治疗的情况,不区分实际情况,一律不予赔偿,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平原则相悖。


  医保报销,不能重复赔偿


  马女士过马路时被刘大勇的四轮机动车撞伤。通过医保报销医疗费13700余元。事后保险公司提出,马女士经医保报销的医疗费要扣除,其不应得到;双赔偿;。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大小依法承担。我国现行法律是否有禁止受害人向医保部门报销后再向侵权人行使医疗费的赔付请求权,与侵权人无关。因此,侵权人的赔偿也没有理由因受害人向医保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而予以减轻。


  自行购药、用药,保险公司当然不赔


  张老伯被赵小姐的轿车撞伤后,住院治疗32天,出院时的医嘱为:可视病情理疗、适当用中药,两个月后复查。张老伯出院后因理疗及在药店购买中成药费用3200余元。整个治疗结束后,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时,保险公司提出,张老伯理疗、中药费并非发生在医院,属于自行购药、用药性质,不应在赔偿之内。


  依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患者作为医疗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因此,受害人根据需要,符合要求地自购药品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是合法的治疗行为。更何况,张老伯自行购药有出院时医嘱为证。保险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若对张老伯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若举证不能,则应全额承担包括自行购药、用药在内的全额赔偿。







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有多久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务损坏的,受害方对肇事方要求索赔。一般,损害发生时就要及时索赔,因为交通事故索赔是有效期。那么,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有多久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二、明显的人身伤害的损失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




  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三、隐性伤害的损失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四、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五、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交通事故索赔是有时间期限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伤害明显的,索赔有效期为1年,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超过索赔期限,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文章来源: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刘卫平 [长沙]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7423399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wpwz.com/art/view.asp?id=983264652779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车祸多年后发病 怎么索赔 N种不赔偿理由法律如何规定? 四大误区需提防
  • 2.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申请救助基金 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索赔?
  • 3.交通事故索赔起诉书怎么写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申请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
  • 4.N种不赔偿理由法律如何规定? 四大误区需提防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有多久
  • 5.最新的交通事故索赔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申请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