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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要提交的材料 无牌无证的车出事故负什么责任

2020年12月12日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wpwz.com/

  刘卫平律师,长沙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刘卫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要提交的材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5、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6、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7、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8、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5、第6)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5、第6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无牌无证的车出事故负什么责任

当今社会,车辆为人们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便利,并且随着国家的强大富裕,很多家庭都拥有自己的家用车。当然交通事故也常常发生,也有可能遇到无牌无证的车辆。那么你知道无牌无证的车出事故负什么吗

  无牌无证的车出事故负什么

  当然,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无证;;无牌;一定要负多大的事故。要看哪方的违章行为和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无证;;无牌;都是隐患类过错,并不一定与事故有因果关系。认定时,须结合分析无证无牌一方能否避免事故,如果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免事故那么无证无牌可以不负事故。反之,本可以避免事故,但没有避免,无证无牌也要追究部分事故。双方违章,按大小划分。通常是加重一档,无责变次责,次责变同责,但本来就主责以上的不加重。

  但是,无证无牌本身已经违法,应予以处罚。对无证的处罚是罚款2000元内,拘留15天内对无牌的处罚是扣车至补办手续,并罚款200务必注意:处罚、赔偿是2回事前者受国家处罚,后者民与民之间关系故不能因无证无牌负事故全责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另一方负次要;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文章来源: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刘卫平 [长沙]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7423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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