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平律师,长沙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可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不成要起诉的,应当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受理情况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受理情况是怎样的
1、管辖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2、受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结果
1、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3、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扣车返还时间规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当事人车辆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同时,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事故处理部门提供,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规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及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均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即使事故处理部门在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立即向当事各方送达,受害人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立即向法院提起采取财产保全申请,但同时对方当事人要求领取扣留车辆,这样一来陷事故处理部门于两难境地:不放行扣留车辆,已到扣留时限;如果放行扣留车辆,法院一旦裁定财产保全,又无车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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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是一项技术活,在倒车时需要通过后视镜、行车记录仪等设备判断周围有无行驶中的车辆。如果由车主在倒车的时候不慎与对方车子相撞或不慎撞到人造成交通事故的,那么倒车时候发生事故是否应负全责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倒车时候发生事故是否应负全责
倒车发生事故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是移位倒车时会出现碰撞、刮擦、掉沟等交通事故,这时应注意车辆所移位置的宽窄程度,判断好车辆后方、两侧的障碍物与后轮所处的安全位置。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指挥。
2、是拐弯倒车时,会出现车尾碰撞和车身刮擦的交通事故。此时应注意判断转弯内侧和车辆后方的情况,并从倒车镜兼顾车身的两侧,注意回转方向盘的时机。
3、是车库倒车时,若车辆视线情况良好,则可从车辆后窗直接观察判断进行。若倒车视线差,不能直接看清后面,则应打开车门,从车门一侧来判断车身在库位的位置,同时注意从倒车镜里观察车身的另一侧,以防刮库或刮坏其他车辆。
4、是调头倒车时,如路面较宽,可从倒车镜里直接判断车尾或车轮边操作的方法进行。如需多次前行后倒的,应下车看清理面与车轮的安全距离,以防掉沟。
倒车发生事故认定主要是根据所倒车发生事故的情况来认定的,来获得赔偿与理赔。
二、交警认定交通事故时间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认定时间是有一定的期限和严格的规定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经过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在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当事人预期不申请调解的,调解生效不予执行的,或解调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划分标准
1、全部和无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他方无。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
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
2、主要和次要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另一方负次要: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另一方负次要。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
3、同等因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4、不确定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不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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