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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2020年6月17日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wpwz.com/

 刘卫平律师,长沙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发的事故,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往往需要判断是哪一方的,这个时候我们常常需要进行交通事故的审核,那么如果有的人对交通事故的审核不符或者是有所异议,这个时候可以通过交通事故的复核来重新进行交通事故判断。那么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xx


  性别:


  年龄:xx岁


  民族:


  籍贯:xx镇人


  地址:现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


  3、责令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0年6月9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


  1、根据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某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xxx。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xx为xx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xx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 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xx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 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xxx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因此,xxx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依法确定事故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公安支队


  申请人:xxx




  二、交通事故复核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申请是申请人希望通过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以及相关的机构进行申请,来对自己进行一个从轻处罚。


  过程往往需要提交大量的资料和相关的文件。


  1、主要是由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以及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的申请书,还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如果交通事故中一方死亡的,还需要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居委会,村委会等证明死者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3、如果申请人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的,还需要将自己的亲笔签名交给第三方以及委托机构,或者是交给相关的律师。


  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有关机构,接到了申请书之后,必须在30天之内作出决定,可以是维持原判,或者是变更撤销原判,这些结果一旦作出了,就必须要重新送达给原相关部门。原相关部门在接到了上一级公安机关下达文件之后,应当在五天之内作出重新的判断。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多久可以出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 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 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 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 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 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 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 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当事人对认定不满的,要及时提出,否则过期就申请无效了。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中,要写清事故双方情况、事故现场情况、请求复核要求及事实与理由等。最好能够附上证据材料,一并提交到上级公安机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对于有些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之后,交警对其事故具体情况进行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往往会有人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想要复核,那么认定书有几次复核呢接下来由带大家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几次复核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有一次复核。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可见,启动复核程序,有五个限制性条件:


  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二、交通事故如何提出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期限


  不是所有已经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都可以申请复核,申请认定书的复核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也就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申请,必须在接到认定书的三天之内提出。比如11月1日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在11月2日、3日、4日,这三天的时间内就要将复核申请书递交至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也有自己的审查期限,即为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复核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只能有一次复核的机会,不能复核了一次觉得不公证还要再次申请复核。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几次复核;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来源: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刘卫平 [长沙]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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